为更好地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添德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6年9月24日起修改招商添德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1、本基金的开放期设置由“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调整为“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删除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的相关表述。
3、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的余额处理方式由按舍去尾数方法调整为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详见更新的《招商添德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调整《基金合同》中业绩比较基准相关表述。
5、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1、《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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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
原文条款内容 |
修改后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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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前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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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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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释义 |
36、开放期:指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
36、开放期:指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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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
4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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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
四、基金的运作方式 ……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
四、基金的运作方式 ……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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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金份额类别 ……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 |
九、基金份额类别 ……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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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基金的封闭期和开放期 |
……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
……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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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 |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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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某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本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某类基金份额的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本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某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本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及余额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某类基金份额的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本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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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延缓支付: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按比例办理支付的赎回份额不得低于总份额的20%的情形下,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当日确认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支付的期限不得超过 (3)延期办理:开放期内,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一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20%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在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20%的部分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20%以内(含2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参照前述第(1)、(2)项规定处理。对于上述持有人被延期办理的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因此导致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开放期可以相应延长并提前公告,但开放期最长不可超过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延缓支付: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按比例办理支付的赎回份额不得低于总份额的20%的情形下,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当日确认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支付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延缓支付的赎回申请以赎回申请确认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3)延期办理:开放期内,如果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一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20%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在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20%的部分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20%以内(含2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参照前述第(1)、(2)项规定处理。对于上述持有人被延期办理的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因此导致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开放期可以相应延长并提前公告,但开放期最长不可超过20个工作日,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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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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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 法定代表人: ……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 注册地址: …… |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 法定代表人:王颖 ……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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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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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1、业绩比较基准设定的原因 (1)基于基金投资范围以及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等,相应选取与之匹配的债券指数作为基准要素。 基于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同时基于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以及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等投资比例限制,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100%。 (2)基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证全债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证全债指数选取在沪深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上市的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同业存单等债券作为成份券,反映境内债券市场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综上,本基金选取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相匹配。 2、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基本信息 中证全债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发布,指数代码为H11001,指数具体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3、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计算方法以每日收益率为基础,以时间加权为计算原则。 4、基金管理人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 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基金类型、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特征等因素,审慎设置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监测指标和相关阈值。触发指标阈值的,基金经理原则上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制度规定时间内调整完毕,或者提请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当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角度出发,对是否允许突破指标阈值作出决策,并对决策执行情况加强跟踪评估。 基金管理人在监测业绩比较基准偏离过程中,可以采用合适的基金业绩表现类指标(信息比率、跟踪误差、超额收益、卡玛比率等);对于债券资产,可以采用久期中枢、信用风险暴露集中度、含权资产(如有)仓位与结构、最大回撤等指标。 5、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 (1)业绩比较基准变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新业绩比较基准生效前三十日公告并充分说明变更原因、差异及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原有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无法持续运作、编制方案发生重大修订等客观因素导致业绩比较基准无法再表征基金产品投资风格,或不再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等的约定,或与主要的资产类别、国别或地区、市场板块、货币类型等不再匹配;或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不再具备市场代表性; 2)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更换相同或相近特征的要素等,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3)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情形。 (2)业绩比较基准变更涉及以下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变更注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程序,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本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等拟进行重大调整,并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 2)其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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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删除 |
2、根据上述调整,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改。
三、《招商添德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四、重要提示
此次《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已履行适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招商添德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全文。本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自2026年9月24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