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五
本附件作为《招商基金网络直销平台用户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生效日期。
我们业务功能中某些具体的模块或功能由外部供应商提供。对我们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公司和组织,我们会与其签署严格的保密协定,要求他们按照我们的要求、本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并且不会超出已征得您授权同意的范围或遵守本政策一(三)所列情形。
目前我们委托合作伙伴及第三方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情形见以下列表,如您不同意以下列表部分或全部的委托处理服务,您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招商基金服务。
委托处理用户信息的类型 | 个人身份信息 |
委托处理用户信息的字段 | 身份证照片(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有效期、联系地址) |
委托频次 | 绑定身份证时委托 |
共享信息的第三方合作机构/子公司名称 | 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处理信息的目的/用途 | 用于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章所规定义务,以及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要求。 |
委托处理用户信息的类型 | 个人财产信息 |
委托处理用户信息的字段 | 银行卡照片(包含银行账户) |
委托频次 | 用户选择扫描银行卡照片自动输入银行卡号时委托 |
共享信息的第三方合作机构/子公司名称 | 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处理信息的目的/用途 | 用于向用户提供便捷的银行卡号输入服务。 |